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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案
議員提案 第140130號 交通
案由:建請市府於年底前提出捷運北投機廠用地其他建設用途多元使用之統整規劃報告,過程中並應實質納入公民參與精神,融合在地意見。
提案者: 林延鳳,趙怡翔,顏若芳,洪婉臻,張文潔,李芳儒,徐立信,張斯綱,耿葳,林杏兒,許淑華,陳賢蔚,鍾佩玲,劉耀仁,林珍羽,洪健益,黃瀞瑩,陳宥丞,戴錫欽,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議決會次:民國112年11月15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來文文號:第1120149631號
審查日期:民國112年11月20日
審查意見:送市府研議辦理。
發文文號:112.11.20議交字第11207002820號
備註:交通委員會議員: 徐弘庭(一召)李明賢(二召)鍾沛君 陳炳甫 張斯綱 戴錫欽 王孝維 柳采葳 詹為元 陳宥丞 趙怡翔
程序紀錄:
程序委員會審查:第14屆第08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大會一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3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分組審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
審查意見: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二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辦理情形:112.11.28府授交運字第1120149631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林延鳳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於年底前提出捷運北投機廠用地其他建設用途多元使用之統整規劃報告,過程中並應實質納入公民參與精神,融合在地意見。」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0日議交字第11207002820號函。 二、案經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說明如下有關北投機廠開發案,需在維持基本維修及營運調度功能條件下進行,爰該公司業於112年8月9日簽奉市府核定,委託專業單位先行辦理工程可行性評估,預計113年底完成。工程可行性評估完成後,將簽報市府依評估結果由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機制整合各單位需求,進行多元使用之統整規劃,過程中並納入公民參與精神,融合在地意見。
執行情形:已完成